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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 第785條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785條
工業用紅外線燈電熱設備之燈座額定電壓不小於電路電壓者,該燈座得串聯於對地電壓超過一百五十伏特之電路中運轉。 由數個紅外線燈座,含其內部配線區段、面板等組裝而成者,應視為一個用電器具,其終端接線端子應視為一專用出線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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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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