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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804條

電解生產線工作區內裝設電動起重機及吊車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電動起重機及吊車之導電性表面得免接地。高架電動起重機或吊車接觸帶電之電解槽或其附屬設備之部分,對地應加以絕緣。 二、電動起重機或吊車進入電解生產線工作區內之控制有引發電氣危險之虞者,應採取下列一種以上之措施: (一)採用符合第八百零一條第一款規定之隔離及非接地控制電路。 (二)採用非導電性纜繩之操作器。 (三)採用非導電性支撐方式及非導電性表面或非接地暴露導電性表面之懸吊式按鈕。 (四)採用無線電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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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