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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811條

游泳池、戲水池、噴水池、水療池及按摩浴缸等儲水設施內部設備或其周邊設備,及其幫浦、過濾器等輔助設備之配線及裝設,應依本節規定辦理。 除本規則另有規定外,本節所稱之「水體」指儲存於前項規定設施內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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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