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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824條

供電給人造水池設備分路配電箱之電源側幹線、進屋線或獨立電源供電系統負載側之幹線,應採用厚金屬導線管或薄金屬導線管配線若無遭受外力損傷之虞者,得採用下列配線方法: 一、非金屬導線管。 二、無螺紋金屬導線管,且裝設於建築物內。 三、金屬被覆電纜,且裝設於建築物內無腐蝕之虞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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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