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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解除毒性化學物質限制或禁止事項審核辦法 第6條

中央主管機關審查本辦法之申請或申復,得邀集相關機關、學者及專家等進行審理或現場勘察。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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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