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登山嚮導員授證辦法 › 第15條

登山嚮導員授證辦法 第15條

受委託單位辦理發證或校正之前,應函請申請人所屬之直轄市或縣 (市) 警察局查核申請人有無第五條規定之情事。
AI 白話解釋
← 第14條看 登山嚮導員授證辦法 全文第16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