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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山嚮導員授證辦法 第8條

各級登山嚮導員之檢定、授證、校正、換發、撤銷、廢止及相關管理工作 ,得委託下列機關、團體辦理之: 一、國家公園管理處。 二、全國性體育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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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