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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14條

水輪機或抽蓄用水輪機設置,應符合下列各款規定: 一、避免漂流木、垃圾、土砂等流入,造成設備受損。 二、承受啟斷負載或發電時之最大水壓。 三、承受啟斷負載或發電時之最高轉速。 四、承受運轉中之最大振動。 五、設置迅速阻斷水流之裝置。 六、設置於異常時能自動且迅速停止水輪機之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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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