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監察院會議規則 › 第14條

監察院會議規則 第14條

議事日程應記載開會時間、地點、分別報告事項及討論事項,並印附各議案之全文,審查報告,及關係文書。
AI 白話解釋
← 第13條看 監察院會議規則 全文第15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