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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監察委員行署辦事細則 第14條

調查人員在調查進行中,如發現被查公務員有危害人民生命財產之危險,認為有急速救濟分之必要,應即電呈核辦。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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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