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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監察委員行署辦事細則 第19條

各主管科室接奉發交文件,應即按照文件內容分別辦理。其事涉兩科室以上者,須會同擬辦。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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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