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研究人員兼職與技術作價投資新創之生技醫藥公司管理辦法 › 第7條

研究人員兼職與技術作價投資新創之生技醫藥公司管理辦法 第7條

研究人員得參與研發成果之推廣及洽談。但應迴避其兼職或技術作價投資案件之審議或核決。
AI 白話解釋
← 第6條看 研究人員兼職與技術作價投資新創之生技醫藥公司管理辦法 全文第8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