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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大學學習證書發給準則 第9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為鼓勵學員終身學習,得公開頒給學習證書並表揚;對於服務優良、推動學員學習成就累積績效卓著之社區大學,得予獎勵。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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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