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社會團體財務處理辦法 › 第5條

社會團體財務處理辦法 第5條

社會團體應依據會計憑證,將會計事項登載於會計帳簿。 前項會計事項,指資產、負債、基金暨餘絀、收入及支出發生增減變化之事項。
AI 白話解釋
← 第4條看 社會團體財務處理辦法 全文第6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