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票券商管理辦法 › 第4條

票券商管理辦法 第4條

本辦法所稱發行,係指發行人依法製作並交付本票或匯票之行為。
AI 白話解釋
← 第3條看 票券商管理辦法 全文第5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