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票券金融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 第13條
票券金融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第13條
特別股發行情形應記載各種類特別股流通在外及辦理中金額,並揭露發行條件、對股東權益及票券金融公司財務結構之影響、贖回特別股對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比率之影響及公司法
第一百五十七條
規定之事項。屬私募特別股者,應以顯著方式標示。(附表十三)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 第12條
看 票券金融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全文
第14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