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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金門縣連江縣鄉鎮長給卹辦法 第11條

鄉鎮長撫卹金證書分為三聯,第一聯存省政府,第二聯交撫卹金領受人,第三聯交支給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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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