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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外國課程部班設立辦法 第7條

外國課程部或班應於開學後一個月內,將其外國課程教師及學生名冊,報學校主管機關備查。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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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