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評鑑績優放寬辦學限制辦法 › 第2條

私立高級中等學校評鑑績優放寬辦學限制辦法 第2條

本辦法適用於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主管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以下簡稱學校)。 前項學校,不包括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所定私立實驗教育學校。
AI 白話解釋
← 第1條看 私立高級中等學校評鑑績優放寬辦學限制辦法 全文第3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