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科學園區污水處理及污水下水道使用管理辦法 › 第8條

科學園區污水處理及污水下水道使用管理辦法 第8條

園區內公民營事業及機關學校應依水污染防治法及相關法規之規定設置專責單位或專責人員。
AI 白話解釋
← 第7條看 科學園區污水處理及污水下水道使用管理辦法 全文第9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