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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產業園區私有廠房與有關建築物輔導使用及強制拍賣辦法 第26條

強制拍賣私有廠房及有關建築物之拍賣公告,應載明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投標人資格及投標人取得建物應遵守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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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