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移動式起重機安全檢查構造標準 › 第12條

移動式起重機安全檢查構造標準 第12條

水平動荷重為相當於水平移動部分之自重及額定荷重各百分之五之荷重,同時作用於水平方向計算之值。
AI 白話解釋
← 第11條看 移動式起重機安全檢查構造標準 全文第13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