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種苗業者應具備條件及設備標準 › 第7條

種苗業者應具備條件及設備標準 第7條

前條經營登記簿應妥存至少五年,供主管機關必要時之查閱。 前項資料涉及營業秘密部分,主管機關應予保密。
AI 白話解釋
← 第6條看 種苗業者應具備條件及設備標準 全文第8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