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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運便利實施準則 第4條

為求實施空運便利及程序標準化,有關機關宜勿向出入境航空器之營運人 ,要求本準則規定以外之其他文件。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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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