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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運動員辦法 第11條

應徵單位接到飛機徵用令後,應即配當飛機及操業空勤人員,按規定時間 、地點向使用單位報到,並以書面通知使用單位。 前項操業空勤人員之配當,具有徵用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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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