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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處務規程 第1條

第 一 章 總則
本規程依立法院組織法第三十四條之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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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則」的其他條文

第2條本院處理事務,除法令別有規定外,依本規程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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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