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第一類電信事業微波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 第9條

第一類電信事業微波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9條

申請者或設置者取得電臺架設許可或電臺執照後,應即將文件影本張貼於該電臺設備外觀明顯處,備供查核。
AI 白話解釋
← 第8條看 第一類電信事業微波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全文第10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