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管理喇嘛寺廟條例 › 第1條

管理喇嘛寺廟條例 第1條

喇嘛寺廟及喇嘛,向由當地官署管理者,仍由各該官署管理之,並受蒙藏 委員會之監督。 北平等處喇嘛寺廟,向由中央主管機關管理者,由蒙藏委員會設專管機關 管理之;其他各地喇嘛寺廟,如經該會認為有管理之必要時,得另設專管 機關。
AI 白話解釋
看 管理喇嘛寺廟條例 全文第2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