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粉塵危害預防標準 › 第24條

粉塵危害預防標準 第24條

雇主使勞工戴用輸氣管面罩之連續作業時間,每次不得超過一小時。
AI 白話解釋
← 第23條看 粉塵危害預防標準 全文第25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