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粉塵危害預防標準 › 第7條

粉塵危害預防標準 第7條

雇主依前條規定設置之局部排氣裝置(在特定粉塵發生源設置有磨床、鼓式砂磨機等除外),應就附表二所列之特定粉塵發生源,設置同表所列型式以外之氣罩。
AI 白話解釋
← 第6條看 粉塵危害預防標準 全文第8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