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精神疾病嚴重病人緊急安置辦法 › 第8條

精神疾病嚴重病人緊急安置辦法 第8條

本辦法自本法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十二月十四日修正公布之第五章施行之日施行。
AI 白話解釋
← 第7條看 精神疾病嚴重病人緊急安置辦法 全文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