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糧食倉庫管理辦法 第44條

倉儲糧食之病蟲害及鼠患之防除,應以事先防阻為原則,對進倉長期儲存 之糧食,並須特別注意左列各項: 一、防治倉內害蟲繁殖滋長。 二、倉儲糧食應使用藥劑處理。 三、倉內應放置除鼠藥餌或其他殺鼠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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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