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紡織品出口配額處理辦法 › 第28條

紡織品出口配額處理辦法 第28條

獎勵出口高價品臨時性配額核配予各該類配額前一年度全年平均出口單價 高於該類配額全年總平均出口單價之廠商,並按其前一年度出口金額比例 核配之。
AI 白話解釋
← 第27條看 紡織品出口配額處理辦法 全文第29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