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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捐募運動辦法 第9條

捐募財物之收支屬於全國性者,應依「國庫法」及「統一捐款獻金收支處 理辦法」之規定辦理,屬於地方性者,應由各該公庫主管機關,社會行政 主管機關,及各該事業主管機關參照公庫法之規定會商定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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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