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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中央標準局辦事細則 第28條

年終考績 (成) 由人事室查填各員考績 (成) 表,送組處室主管依據平時 考核績效評分後,彙送考績委員會處理,俟依法核定後,並由人事室分別 通知被考績 (成) 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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