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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協助產業永續發展補助及輔導辦法 第20條

申請輔導者應檢具下列文件,向本部或所屬機關提出申請: 一、申請表。 二、資格證明文件。 三、輔導所需之必要文件。 四、其他經本部或所屬機關認定之重要文件。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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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