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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商品檢驗局台南分局辦事細則 第53條

本分局局務會議,以分局長、副分局長、秘書、課室正副主管及指定人員 組成之,此外以會議事項有關主辦人員得指定列席,會議規則另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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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