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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商品檢驗局基隆分局辦事細則 第46條

各課、室所借 (領用) 用財物,在其使用期間,應常注意保養,以延長使 用期限。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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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