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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商品檢驗局花蓮分局辦事細則 第60條

本分局司機、技工、工友之遴用分配、退職、解僱 (開除) 、管理、考核 、獎懲、保險均由第六課辦理之,並與人事室取得密切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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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