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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商業發展署處務規程 第13條

資訊室掌理事項如下: 一、商工行政服務系統之開發及維運。 二、全國商工資料之管理及應用。 三、創新資訊服務策略之研訂及推動。 四、商工行政資通安全之管理業務。 五、本署網路及資訊設備之建置及維護。 六、其他有關資訊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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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