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經濟部工業局所屬工業區管理機構人事管理辦法 › 第12條

經濟部工業局所屬工業區管理機構人事管理辦法 第12條

新進聘用或約僱人員甄選方法,採筆試或口試;必要時,得併採實地測驗 。
AI 白話解釋
← 第11條看 經濟部工業局所屬工業區管理機構人事管理辦法 全文第13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