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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工業局所屬工業區管理機構人事管理辦法 第31條

管理機構新進人員由本局分發者,其薪級由本局核定。 管理機構新進人員為各管理機構自行遴用者,其薪級由該管理機構自行核 定後報本局核備。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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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