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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所屬各公司董事會組織準則 第10條

董事會會議由董事長召集並為主席,董事長因故缺席時依公司法第二百零 八條第三項辦理。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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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