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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台中分局辦事細則 第50條

本分局局務會議,以分局長、副分局長、秘書、各單位主管及指定人員組成之。得指定與會議事項有關人員列席,會議規則另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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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