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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花蓮分局辦事細則 第19條

本分局員工向上級有所報告時,應按級陳轉,但遇有緊急重大事情或奉命直接陳述者不在此限。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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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