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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處務規程 第6條

標準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國家標準相關法規之制(訂)定、修正及解釋之擬議。 二、正字標記制度之研究、規劃、管理及推動。 三、國家標準之研訂、廢止、確認、國際標準調和及解釋。 四、標準化國際事務之研究、規劃及推動。 五、民間團體等參與國內外標準化活動之輔導獎勵。 六、標準資料、圖書與期刊之蒐集及服務。 七、其他有關國家標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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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