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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辦事細則 第11條

第七組設三科辦事,其掌理事項如下: 一、第一科:度量衡器檢定之受理、審核、執行、繕發報告、發證、檢定技術研發、檢定儀器規劃、建置,對分局、外界及度量衡廠商之技術協助、輔導服務及檢定技術相關事項。 二、第二科:度量衡器檢查之規劃、審核、執行、繕發報告,檢查技術研發,檢查儀器規劃、建置、度量衡器糾紛案件處理及檢查技術相關事項。 三、第三科:度量衡器型式認證性能試驗之執行、追蹤、查對、度量衡器校正規劃、推廣、執行、繕發報告、度量衡、計量校正實驗室之規劃、建置,本組綜合行政及技術相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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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