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辦事細則 › 第17條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辦事細則 第17條

資訊室設二科辦事,其掌理事項如下: 一、第一科:本局及各分局資訊系統之整體規劃、分析、設計、測試建置、教育訓練、維護協調、推動、系統文件製作,本局與其他單位資訊交流之規劃與辦理,資訊人員之培訓,資訊推廣訓練事項。 二、第二科:本局與各分局電腦系統主機、機房設施、週邊網路等設備之規劃、建置、租購、運轉、維護及安全管理,中文環境、字型、字碼之規劃與管理,資訊應用諮詢及技術支援,資料庫系統與檔案之建置、管理、備存與回復,網際網路網站、電子郵件系統之建置、維護及管理事項。
AI 白話解釋
← 第16條看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辦事細則 全文第18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