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辦事細則 › 第53條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辦事細則 第53條

每月收支款項,依現行會計制度規定由會計室編製會計報告函報相關機關查核。
AI 白話解釋
← 第52條看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辦事細則 全文第54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