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經濟部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分署辦事細則 › 第10條

經濟部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分署辦事細則 第10條

經管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各標的用水之分配及調度。 二、抗旱因應及停灌之補償。 三、水資源供應合約之訂定及收費。 四、用水計畫書之審查及節約用水政策之執行。 五、保育回饋之推動及查核。 六、水庫水質調查檢測及污染防治之督導。 七、水源保育社區之輔導及推廣。 八、其他有關經管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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